
公告日期:2020-03-17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5124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第四十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
大会审议通过。 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交股东大会审议:。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保;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担保;
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担保;
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10%的担保;
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公告编号:2020-019
保。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
别决议。 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若对董事会进行授权的,授权内容
应当明确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
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七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七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法定条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