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7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 835124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主办券商: 光大证券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对公司提供的上述方案审阅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拟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
公告编号:2020-024
东利益。
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及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规划方案审阅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拟制定的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
回报规划是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规划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
则,经对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交易
情况认真检查和落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0-024
1、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报
告期”),公司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2、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符合公允的价格及条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形均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对关联方提供担保。该等关联担保系为了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苒洲、汪东、周凯、孙健鸣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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