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835126 证券简称:金版文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2 月 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京
0155 执 291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高科国教(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晟汇联科技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12 月 18 日,甲方金版公司、乙方岭南出版社分公司、丙方高科国
教公司签订《图书租型包销三方协议》,约定: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共同商定由乙方租型印刷甲方拥有著作权和发行权的在其他出版机构已经出版的图书,乙方的印刷数量由丙方确定,并且由丙方全部独家包销。
同日,甲方、抵押人中晟公司,乙方、抵押权人岭南出版社及岭南出版社分公司,丙方高科国教公司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约定:鉴于:甲方为丙方的关联公司,乙、丙双方将于本合同签订后基于本合同的抵押担保开展图书购销业务,乙、丙双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不特定产品、不特定数量、不特定价款的多笔交易,这些交易可能签订图书购销合同,也可能不签订图书购销合同。乙方将授权其所属的岭南出版社分公司执行与丙方的购销业务,丙方与岭南出版社分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约定的业务和未签订协议而开展的业务之经济责任,均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之内。乙、丙双方将依据乙方或者岭南出版社分公司的批销单和丙方收货单进行多次对账与结算。为确保丙方履行支付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
2024 年 5 月 28 日,金版公司向岭南出版社出具《担保函》,载明“鉴于贵
公司与高科国教公司发生图书购销业务,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贵公司向高科国
教公司发出的一笔成本价值 3532987.87 元的货物(清单附后)由金版公司向岭南美术社提供担保。金版公司承诺,如果高科国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 150 日内不能按期全额付款,金版公司将有义务代替高科国教公司按时付清所欠 3532987.87元或者未按时归还的剩余部分。”该份《担保函》后附担保货物清单。2024 年 6月 2 日,金版公司向岭南出版社出具《担保函》,载明“鉴于贵公司与高科国教
公司发生图书购销业务,2024 年 6 月 2 日贵公司向高科国教公司发出的一笔成
本价值 385192.13 元的货物(《新手爸妈必备的漫画育儿经》共 2 种,50000 套)
由金版公司向岭南美术社提供担保。金版公司承诺,如果高科国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 150 日内不能按期全额付款,金版公司将有义务代替高科国教公司按时付清所欠 385192.13 元或者未按时归还的剩余部分。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岭南出版社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高科国教公司一次性支付包销货款22085 728.23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以各期应付金额为基数,按照 1.5 倍 LPR 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违约金为人民币 50 000 元);
2.判令拍卖被告中晟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8号楼5 层503
和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 68 号 8 号楼 5 层 504 两套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偿还上述
债务,不足部分被告中晟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被告金版公司对被告高科国教公司的上述债务在其担保的391818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岭南出版社分公司将第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1.判令被告高科国教公司一次性支付包销货款 18 517581.53 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以各期应付
金额为基数,按照 1.5 倍 LPR 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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