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18
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3栋401(01梯四层))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主办券商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目录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
七、备查文件目录
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
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公司、景森设计 指 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广发证券、主办券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 指 景森设计向深圳港投资、刘佳勇、陈树坤定向发行不
超过550万股公司普通股票
深圳港投资 深圳港理工投资有限公司
认购人 指 深圳港投资、刘佳勇、陈树坤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的数量5,500,000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元。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综合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董事会已与在册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均自愿放弃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四)其他发行对象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情况:
1. 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方式
1 深圳港投资 275.00 800.25
2 刘佳勇 137.50 400.125
货币
3 陈树坤 137.50 400.125
合计 550 1,600.5
2.本次3名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发行对象一
名称:深圳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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