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2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5130 证券简称:天环创新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天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公告
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信息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显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荣基、谭惠嫦因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贷款纠纷一案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案号(2018)粤1972执9606号,一、原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原告)、被告广东天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梁荣基、被告谭惠嫦(简称:三被告)确认截止至2018年9月4日,三被告尚欠原告租金736171元(包含保证金200000元);二、原、三被告同意,原告同意解除本案对三被告全部案涉财产保全措施,由三被告于解除对三被告案涉财产保全措施中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措施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2017年6月27日租金70364元、2017年7月27日租金70331元、2017年8月27日租金70297,以上合计210992元,以上款项由三被告转账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台湾银行上海分行,户名: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账号:903027701909003876);三、余下的案涉租金按照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支付期限(合同编号:CL2017103310019)履行;四、如三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租金(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租金)立即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本案受理费8258元,保全费4873元,合计13131元,已由原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全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于2018年9月27日支付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台湾银行上海分行,户名:台骏国际租
公告编号:2019-004
赁有限公司,账号:903027701909003876)。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发生后应及时披露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但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在主办券商查询并提醒下始知悉该事项,知悉时已超过披露时限,现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补发如下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对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天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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