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22
山东普瑞聚能达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兰英、孙璐阳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2,271.83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00%,并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和较健全的规章制度,但如果马兰英、孙璐阳利用其在公司的控制地位,对公司施加影响并做出不利于公司现有及未来中小股东的决策,则可能给公司经营和中小股东带来风险。
二、应收账款不能收回风险
截至2015年5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8,323,080.87元、17,056,456.13元、15,749,807.15元,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1.99%、86.46%、90.13%,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92%、24.30%、23.90%。2015年5月末,公司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达到28.15%,公司应收账款存在较大不能收回风险。
三、公司存在未来持续亏损的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5月末公司对股东马兰英、孙璐阳的合计欠款分别为34,626,168.77元、36,451,904.98元、38,380,159.88元,报告期间股东借予企业款项未计提借款利息;若考虑上述资金借贷利息的影响,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存在连续亏损的可能,公司存在未来持续亏损的风险。
四、公司存在的对关联方资金依赖的重大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5月末公司对股东马兰英、孙璐阳的合计欠款分别为34,626,168.77元、36,451,904.98元、38,380,159.88元,公司存在的对关联方资金过依赖的重大风险,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
五、公司下游行业低迷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主营聚氨脂类产品,主要用于矿用设备、煤矿开采、特种车辆、军工、海洋工程等领域。受近年来国内经济下滑的影响,下游煤炭、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不景气,公司经营业绩不佳。2013年、2014年、2015年1-5月净利润分别为-24.55万元、85.04万元、-130.40万元。宏观经济形势及下游行业低迷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为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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