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04
公告编号:2020-043
证券代码:835133 证券简称:双龙电机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以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连忠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公告编号:2020-043
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不再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的审计机构,并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披露于股转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盐城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6 号(公司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待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股转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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