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3
证券代码:835133 证券简称:双龙电机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0678344261T
承诺主体名称 施连忠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开始日期 2018 年 7 月 27 日
承诺有效期 三年
承诺履行期限 三年
承诺结束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连忠与2018年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金泰高新技术创投基金(有限合伙)于2018年7月27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包含特殊条款如下:
第一条 估值调整机制
1.1 本补充协议各方同意设定目标公司2018-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目标为15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以下简称“2018-2020年目标净利润”)。如果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相应年度目标净利润的,投资方有权选择按照本补充协议1.2条或1.3条约定的方式要求实际控制人进行现金补偿或者股权补偿,具体偿还方式由投资方自由选择。
1.2如果目标公司2018年实际净利润低于目标净利润的85%,则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补偿金额=999.9999万元× (1-2018年实际净利润/2018年目标净利润)。
如果目标公司2019年实际净利润低于目标净利润,则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投资方再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补偿金额=999.9999万元× (1-2019年实际净利润/2019年目标净利润)-投资方已收到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如果目标公司2020年实际净利润低于目标净利润,则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投资方再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补偿金额=999.9999万元× (1-2020年实际净利润/2020年目标净利润)-投资方已收到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投资方提出现金补偿的书面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现金补偿金额支付到投资方指定账户。如果实际控制人未能按期支付上述现金补偿金额的,每延期一日,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应支付而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
1.3如果目标公司2018年实际净利润低于2018年目标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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