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7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5147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35.25%股份的股东姜文龙、衢州广汇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书面提交的《关于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
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议案,提请在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范围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同意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人民币 3,300 万元范围内以自身合法财产为公司提供担保。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姜文龙、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提
公告编号:2020-005
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姜文龙、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议案
(二)审议《关于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议案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二)《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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