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35147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147 恒达新材 2020 年 4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君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编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
内 容 将 以 公 告 形 式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http://www.neeq.com.cn/)。
(六)审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19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鉴于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生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九)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生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十)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并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生效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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