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5147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开始相继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公告编号:2020-018
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
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20-018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2019/2018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9)年 12 月 31 日和(2019)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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