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0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5155 证券简称:鑫冠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赣州鑫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赣州鑫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20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会董事 5 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称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宜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对公司拟申
公告编号:2020-003
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电子邮
件要求回购其股权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
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等行
为。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对于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公告后仍然买入公司股票的股东,回购方不承担保本义务。
(三)回购有效期限
1、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5 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或亲自送达公司 (以邮寄到达公司时间和亲自送达公司时间为准)。
3、 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 持有本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 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四)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胡磊
联系电话:15979828817
联系人邮箱:zmf@kingyun.com
联系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告编号:2020-003
赣州鑫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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