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
二〇二五年五月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讯立维”或“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付文文律师、张美晶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公开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通知。相关的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会议的人员、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年度股东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
开。
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经查验《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股东签到表》、《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表决结果统计表》以及相关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自然人身份证等资料,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774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均为 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根据公司提供的签到表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二)本次年度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774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774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774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774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774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774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
本次年度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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