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8
证券代码:835159 证券简称:兴诺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159 兴诺科技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公司与海通证券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海通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相关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审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将由申万宏源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四)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确保公司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顺利、高效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变更公司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文件及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可以现场、 信函、及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8 点 30 分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889 号 5 幢 601 室
联系人:牛金兰
联系电话:0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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