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5159 证券简称:康纶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康纶航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法》而进行的表述调整,包括“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该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2. 其他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康纶航天新材料科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关规定,由上海兴诺实业有限公司(以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上海康纶航下简称“兴诺实业”)整体变更设立的 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经审计股份有限公司。兴诺实业整体变更设立 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为本公司后,兴诺实业的一切权利、义 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务全部转由本公司承担。公司在上海市 司”)。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照。 代码 91310000132130712J。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提名产生,
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股份为等额股
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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