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3
湖南金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18年7月2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构成
监事会是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的机构,对股东大会、公司和职工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和职工民主选举监事组成,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在股东大会决议决定设立监事会办公室之前,监事会办公室的职责暂由董事会办公室行使。
第三条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职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复议该项决议,该项董事会决议自该监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暂停执行。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未召集董事会会议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有义务向股东报告直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未设副主席、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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