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5164 证券简称:鑫联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黑龙江鑫联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及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为了配合公司未来发展 及战略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 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 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 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30
回购对象为满足回购条件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对象所持股票数量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股东名册上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综合参考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需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公告编号:2024-030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 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 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应当先行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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