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权益分派的说明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968,400.91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72,930.64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盈利情况及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市场拓展、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支出。
(二)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根据各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结果,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暂不向母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和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三章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基本原则
1、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扣减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当公司股票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市净率任一指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平均水平达到一定比例时,公司可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实现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下列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2 元;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4 元;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对外投资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及以上的事项。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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