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源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全体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做出决议,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并
确定其报酬等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工作与财务工作,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内控制管理。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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