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35193 证券简称:东立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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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
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
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合同。
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行为,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人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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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措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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