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8
中泰证券
关于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资金占用)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永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松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铝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永)累计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克新材”)拆借
资 金 发 生 额 为 15,850,000.00 元 ( 其 中 王 永 累 计 拆 借 资 金 发 生 额 为
9,000,000.00 元,松铝投资累计拆借资金发生额为 6,850,000.00 元),铂克新
材按 4.35%年利率向王永及松铝投资收取利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拆借资金的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构成资金占用。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 2021 年上半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基础上,按 4.35%年利率收取利息。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永及其一致行动人松铝投资为满足其临时资金需要,从公司全资子公司拆借资金,构成资金占用。该行为反映出上述关联方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予以充分重视,对资金占用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公司的治理规范性造成了损害。上述关联方应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公司规范操作和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合规经营,杜绝此类违规情形再次发生。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规范性。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违规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审慎投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泰证券
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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