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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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5198 证券简称:松铝精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张善民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人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专业能力,不存在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翟乃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及沟通协调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翟乃洲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人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丰富的财务管控及企业财务管理经验,熟悉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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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与风险把控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选举韩璐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韩璐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处罚或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波、刘红芬
2026 年 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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