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4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5199 证券简称:中传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上海中传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中传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相关股东存在异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会妥善解决股东的诉求,根据异议股东的股份出售意向,在公司终止挂牌后,采取股份回购的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回购其股份;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公告编号:2019-015
7.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原则上以不低于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票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回购。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其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联系人:贾金侠
联系电话:010-65188637
联系邮箱:jiajx@cetron.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金成建国5号511室
上海中传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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