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5208 证券简称:维尼健康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以及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为更好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降低运营成本,集中精力实现计划目标,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后,将继续合法合规经营,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对该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回购义务人为公司实际控
公告编号:2025-034
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依据,并经回购方和异议股东协商最终确定。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各方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5-034
为了防止利用本措施而产生非常规的股票交易,在公司披露《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之后交易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以公告前取得的成本价为准,无法准确提供成本价格的,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为本次
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将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