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5208 证券简称:维尼健康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
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本公司现对该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
1、 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的股东;
2、 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5-038
4、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
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更正后: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
1、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维尼健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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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8
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39)。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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