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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古莱特: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5211 证券简称:古莱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古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修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古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同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
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其代表,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会选举均可当选董事。

第七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十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成员的任何变动,包括增加或减少董事会人数、罢免或补选董事均应由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任职期间连续 12 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次数的 1/2。

第十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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