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6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5218 证券简称:芳香庄园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2,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23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毛亚非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田东海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提名毛亚非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审阅,毛亚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2,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新安、李萍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3
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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