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业务规则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8]1220 号)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国信证券”)作为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芳香庄园”)的持续督导券商,对芳香庄园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核查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核查
国信证券经核查芳香庄园定增相关决策文件、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户建立情况、股转系统定增备案函取得情况认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
产重组的议案》,且该方案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标的为芳香科技持有的和硕种植 100.00%股权,交易价格为 42,900.00 万元,由公司以 4.29 元/股的价格向交易对方芳香科技发行股
份 6,000.00 万股,同时以现金支付剩余对价 17,160.00 万元。同时,公司以 3.7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合格投资者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天津真明丽光电有限公司合计发行 5,700.00 万股股份,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配套资金 21,090.00 万元。
2018 年 5 月 3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CAC 证验
字[2018]0022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取得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新
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737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核查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于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4501031 2010 1183 35238),并与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用途、提取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进行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余额(元)
和硕县农村信 845010312010118335238 210,900,000 6,292,267.95
用合作联社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标的的现金对价、线下体验店建设、地下酒窖装修、互联网建设及相关人才引进、品牌推广与市场营销、支付发行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
一: 募集资金总额 210,900,000.00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使用资金
其中:发行费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