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5222 证券简称:华鼎团膳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2 日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亲善的公共关系,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财经传播和
市场营销的原理,通过管理公司同投资者及其他社会各界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和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的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 诚信原则:真实、充分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
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 公平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
(三) 充分披露的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公司
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四) 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努力提高与投资者的沟通
效果,节约沟通费用,以最低成本为公司创造出最大利益;
(五) 规范化原则:信息披露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颁布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六)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第三章 目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促进公司诚信自律,改善公司治理和规
范运作。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
效渠道。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如有)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 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 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 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
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 2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应当
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者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六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 其他内容。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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