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6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5224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进行了调整变动。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0-011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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