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835231 证券简称:福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福泰涂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全资子公司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求,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昆山瑆链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瑆链福”)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昆山市石牌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建设”)。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450.00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昆山瑆链福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 15-00007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22,344,603.08 元,净资产为 58,771,414.17 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5]第 15-00016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5年 9 月 30 日,本次拟出售的子公司昆山瑆链福,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3,164,587.22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23,138,354.09 元。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同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2.4 规定,“挂牌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在计算相应指标时,应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挂牌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作为分母;在计算分子时,最近一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准。”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拟出售的子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8.93%,本次拟出售的子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39.37%。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昆山瑆链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及交易对方董事会审议及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备案手续,并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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