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835234 证券简称:安奇汽车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芜湖亚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亚德”)成立于 2012 年 1
月,注册资本 4,827.1 万元,实缴资本 4,827.1 万元,由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70%股权,由安徽亚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夏新能源”)持有其 100%股权。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芜湖安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奇新能源”)根据发展规划需要,拟以人民币 984 万元收购亚夏新能源持有的芜湖亚德 3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芜湖亚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的规定: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四)的规定: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公司存在 12 个月内购买相关资产的情形。公司以人民
币 2296 万元收购亚夏新能源持有的芜湖亚德 70%的股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芜湖亚德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31,048,785.58 元,净资产为 30,941,459.25元。
公司子公司芜湖安奇新能源此次拟以人民币 984 万元收购亚夏新能源持有
的芜湖亚德 30%的剩余股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芜湖亚德经审计,资产
总额为 31,048,785.58 元,净资产为 30,941,459.25 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四)的规定: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
别 计 算 相 应 数 额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722,927,682.67 元,归属于挂牌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 249,519,286.85 元。公司在 12 个月内购买相关资产情况如下:芜湖亚德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31,048,785.58 元,净资产为 30,941,459.25 元。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占 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及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1.80%、12.40%,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的议案》。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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