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35234 证券简称:安奇汽车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保证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投资
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
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规定,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8
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其权限
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的,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 尚未达到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审议批准的对外投资事项,
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股东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审议特定范围内的对外投资
事项;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决策权限内授权总经理就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决策。前述授权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以书面形式做出,但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授权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中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
第八条公司重大投资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关于投资计划的内容;
(二)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搜集、获得的投资信息;
(三)总经理认为现有生产经营设施亟需改造时提出的投资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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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来源的各种投资信息。
第九条投资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投资信息,并对各种投资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筛选;
(二)由管理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拟定项目建议书及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定拟投资项目的风险对策。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对外投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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