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35246 证券简称:合力海科 主办券商:申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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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述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海科”)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15 号”带有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
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 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投资和 2025 年度实
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未履行完整审批决策程序,且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报告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内控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7
二、 公司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监事会认为,本次审计报告的出具程序合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监事会对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无异议。
2. 针对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提及的事项,监事会将持续履行监督职责,跟
踪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经营风险防范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董事
会推进相关工作,推动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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