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2
公告编号:2021-041
证券代码:835257 证券简称:晶锐材料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申请银行授信及资产抵押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现金流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人民币捌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公司将位于新郑市新村大道北侧,面积为10,674.2 平方米的土地及 4,890.26 平方米的房产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司治华先生及其配偶李琳琳女士承担连带责任,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是公司经营的支持性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最终授信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 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本次资产抵押是为了获取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将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1-041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土地、房产资产进行抵押,司治华、李琳琳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 800 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司治华回避表决。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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