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2
公告编号:2021-039
证券代码:835257 证券简称:晶锐材料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司治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土地、房产资产进行抵押,司治华、李琳琳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 800 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以下
公告编号:2021-039
简称“邮政银行”)申请不超过 800 万元授信额度。经公司与邮政银行协商,将位于新郑市新村大道北侧,面积为 10,674.2 平方米的土地及 4,890.26 平方米的房产建筑物进行抵押,司治华、李琳琳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贷款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邮政银行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司治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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