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5257 证券简称:晶锐材料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治海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李治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33,771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李士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李治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治海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读于中南大学冶金专业;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就读
于中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河南晶锐超硬材料有限
公司研发部职员;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
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研究员,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工作。
公告编号:2025-035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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