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行 [2023]3 号
关于濮阳圣恺环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七期)
濮阳圣恺环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恺新材”“公司”“发行人”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小组成员包括宋垚、喻东、史骏、郑旭楠、叶博洋。上述人员均为一创投行正式员工,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资格,执业记录良好,其目前辅导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四家。相较上期,辅导小组成员倪奇因工作原因退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辅导期间,由于疫情原因,一创投行辅导小组主要采取远程的方式与辅导对象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针对性提出发行人达到申报条件所遇到的问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关注圣恺新材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
2、根据发行人现有技术、产品发展情况以及未来产品线部署情况,结合创业板、主板以及北交所定位,与发行人就未来上市板块选择进行沟通;
3、鉴于发行人可能引入投资者,就入股价格、投资者背景以及引入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事项进行交流。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权尚处于质押状态,如不能得到解除将会对顺利通过审核造成一定障碍,实际控制人需要从多维度努力积极解决股权质押问题;
2、公司日常经营中,存在一定比例关联采购,公司需要降低在同一类事项的采购比例,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
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辅导对象需根据自身业务内容及财务指标重新明确拟申报板块。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辅导工作进程,一创投行的辅导人员将对辅导对象进行持续辅导,后续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持续对辅导对象的财务、业务和合规经营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并协助辅导对象规范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工作,健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
(三)根据监管要求、辅导计划及辅导对象的需求,并结合行业发展环境及趋势,适时安排对辅导对象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集中辅导授课;
(四)协助辅导对象进一步深入了解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以及董监高的责任义务,进一步明确首次公开发行的方案、募集资金的运用规划等;
(五)督促控股股东按时解决股权质押事项,确保公司股权结构清晰;
(六)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确保如交易发生,交易背景真实、价格公允;
(七)督促辅导对象明确拟申报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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