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翔生物”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3次股票发行,2016年3月公司完成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2,520万元(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度使用完毕);2017年9月公司完成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500万元(以下简称“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2017年12月公司完成第三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2,250万元(以下简称“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一)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7年7月17日,瀚翔生物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8月3日,瀚翔生物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方案中确定发行不超过125万股(含125万股)股票,发行价格4.00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截至2017年8月18日,该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25万股,募集资金5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7年8月2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48090017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2017年9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635
(二)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7年10月30日,瀚翔生物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11月16日,瀚翔生物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方案中确定发行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7.50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250万元(含2,250万元),截至2017年11月29日,该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300万股,募集资金2,25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7年12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43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2017年12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24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并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
(一)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3040160000182903、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本次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8100100100113529、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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