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瀚翔生物: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12


公告编号:2018-055
证券代码:835259 证券简称:瀚翔生物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香港瀚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瀚翔”)拟参股EBNeuroS.p.A.(以下简称“EB公司”),注册地为50127Florence,ViaPietroFanfani97/A。公司出资2,000,000欧元,全部作为EB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22%。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 [2018] 第ZA13180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36,975,115.84元,期末净资产额为83,031,390.33元。

公告编号:2018-055
公司出资后占EB公司总股本的22.22%,未取得被投资公司的控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为2,000,000欧元(按照2018年11月0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价汇率7.8826计算,折合人民币15,765,200.00元),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批权限为“负责审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事项”。本次交易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意大利方银行同意本次投资后签署正式协议,再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EBNeuroS.p.A.

住所:50127Florence,ViaPietroFanfani97/A

注册地址:50127Florence,ViaPietroFanfani97/A

主营业务:医疗设备和装置的工程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告编号:2018-055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
权资产等出资方式。
2、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出资2,000,000欧元,作为EB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原股东出资金额保持不变。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充分考虑标的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成交价格为2,000,000欧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香港瀚翔拟通过现金方式对EB公司进行增资,本次投资金额为2,000,000欧元,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意大利方银行审批,再报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