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5262 证券简称:佳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与运营效益,全资子公司江苏佳凯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浙江联一联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南通嘉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51%、49%的认缴股权 51 万元、49 万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光太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联一联科技有限公司将常州凯圣赢新能源有限公司
99%、1%的认缴股权 99 万元、1 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光太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不涉及负债,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编号:知联中佳审字[2026]0566 号),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109,340,977.87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 70,795,067.06 元。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总额 2,000,000.00 元,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均为零。因此,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南通嘉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项目子公司的议案》。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光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华苑一村 8-1 号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苑一村 8-1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
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供电业务;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通讯设备
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线、电缆经
营;光缆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充电桩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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