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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3 16:05:20 股吧网页版
谷峰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835266 证券简称:谷峰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江苏谷峰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多元化发展目标,满足未来市场化竞争发展,江苏谷峰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智荟港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苏谷峰智荟科技有限公司(拟定),注册地为南京市栖霞区青马路 8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5.00%,江苏智荟港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8,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85.00%。新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注册地等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6,198,952.10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54,634,250.12 元。本次出资额为1,500,000.00 元,占总资产 0.63%,占净资产 2.7%,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不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特殊批准,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即可。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新的领域,涉及的领域是工业园区投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智荟港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环境技术研发;标准厂房建设、租赁与销售;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用设备销售与修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楼宇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阚磊

控股股东:江苏智荟港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苏智荟港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谷峰智荟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青马路 8 号

主营业务:聚焦光伏、风电、储能、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的投资开发与运营,以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服务(新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注册地等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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