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5269 证券简称: 长兴制药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及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
公告编号:2025-028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
助。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
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九条(五) 查阅本章程、股 第四十条(五) 有权查阅、复制公
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 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计凭证、会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
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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