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1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5270 证券简称:华软新元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工作认真负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鉴于双方良好合作,现提请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
权票数为0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则,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3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胜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注册日期:2013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万元):5280万元 。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
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现有高级合伙人12位,合伙人125位,在职员工2400余名,注册会计师740余名。经财政部门批准,北京兴华相继在贵州、广东、湖北、黑龙江、湖南、安徽、福建、山东、河北、吉林、四川、上海、深圳、西安、云南、天津、杭州、辽宁、江西、山西、河南、江苏、宁夏、大连、重庆等地设立了26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企业,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公告编号:2018-013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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