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5282 证券简称:恒旭智造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恒旭智造(山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恒旭智造(山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旭智造”)委托,审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后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就上述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特别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恒旭智造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 14,379,064.36 元,占公司期
末实收股本的 110.61%,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71,922.93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恒旭智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特别段落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董事会认为: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8
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连续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原有业务已停止。公司已变更主营业务,新业务在报告期内逐步开展。
2.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已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并变更主营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积极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镀锌铝的加工技术和加工工艺上拥有的独特优势,开展钢延压领域镀锌板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逐步开展镀铝锌卷、冷轧卷、彩涂卷相关业务,并逐步将业务整合至在本公司体现。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 2,366,605.71 元,具有开展业务
的资金基础,公司持续开展经营业务,并已与部分潜在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恒旭智造(山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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