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2
关于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袁辉因离职退出辅导小组,其余人员无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1 年 9-12 月,辅导小组成员开展工作的方式主要为与三
力新材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和现场会议,辅以电话会议和微信会议等远程沟通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安排了对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的招股说明书集中讨论会,从法律、业务和财务方面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了解和规范了辅导对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对象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招商证券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充分参与辅导对象的招股说明书讨论活动,对企业运营和招股书内容提出了有指导性的参考建议。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辅导对象报告期内行政处罚较多,已针对具体处罚分别开具合规证明;
2、辅导对象的研发费用需完善,对于领用的材料需及时进行台账记录,以确保研发费用的记录符合规范要求。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对象报告期内行政处罚较多,需在后续经营中重视合规运营;
2、辅导对象的研发费用需进一步完善,各方中介机构对具体细节保持持续关注;
3、辅导对象本期内建成部分新产线,需满足试生产条件,保障生产安全。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人员将在下一期针对辅导对象继续进行财务和非财务相关辅导工作,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内控制度,保持合规经营,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总体整改情况和具体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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