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众鼎商学院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员受到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
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深圳市众鼎商学院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众鼎,证券代码:835292,以下简称“公司、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给予深圳市众鼎商学院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48号),内容如下: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深圳市众鼎商学院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薛国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查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挂牌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在我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经营场所被查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取得联系,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又受到股转公司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如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如公司被终止挂牌,公司股票将无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投资者将承担企业被终止挂牌所产生的相关损失。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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