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德邦证券关于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德邦证券作为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人为峰;证券代码:835300;以
下简称“人为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拟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虽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提示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日(4 月 24 日)的两个交
易日之内(即 4 月 26 日前)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但公司未在 4 月 26 日前披
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人为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告知公司不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能面临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情况,持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德邦证券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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