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5302 证券简称:泓毅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公告编号:2020-012
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不会影响相关年度股票风险警示状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与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 2019年 1 月 1 日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
调整,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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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9 年 1 月 1 日和 2018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70,710,890.71 70,710,89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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