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5311 证券简称:华瑞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和《关联交易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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